“北京、哈爾濱、杭州、西安、昆明……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在大街小巷劃線,收取停車費,憑什麼?”車主劉希(化名)對記者說,“公路是納稅人出資建設的,從前的養路費、現在的燃油稅等稅費也掏了,政府憑什麼拿公共資源收錢呢?”
  劉希的質疑,引起了諸多車主的共鳴。11月3日,來自北京、天津、上海、湖南、山東等14個省市的31名車主,委托律師分別向31個城市,寄出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要求對公共停車位的收費依據、收費標準、錢款去向等問題,進行信息公開。
  回顧31名車主向當地申請公開停車費
  今年10月27日,中國青年報報道了一律師向哈爾濱市政府申請公開公共停車位收費的一系列問題。劉希正是看到這一報道,決定也向當地申請公開有關停車費的問題。
  山東律師王全章是此次發起申請的31人之一。他在接受採訪時說:“不少城市在大街小巷劃線、收取停車費,其法律依據值得商榷。我國《立法法》第8條規定,財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法律來予以規定,行政機關不能‘自我授權’設定財政收入項目。而許多省份的劃線收費依據,僅是地方人大通過的法規,我懷疑這種依據不夠充分。”
  另一位申請人林濤認為,當前法律中,沒有對“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進行收費,並作為“財政收入”的規定。並且城市道路作為公共資源,對於臨時性停車,在已經收取過包含養護費的燃油稅後,再進行行政收費,“顯然是一種重覆收費”。
  在對《立法法》條款的理解上,中國立法學研究會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馮玉軍有著不同看法。“法律規定,停車收費權力交到省級人大、較大市的人大,是沒有問題的。”他解釋道,從最新的《立法法》修正案中可見,市級立法權中包括城市管理,停車場的管理應在其中。那麼,由地方人大通過的法規,應是可以作為收費依據的。”
  但馮玉軍也承認,停車收費到底該由哪一級人大負責,“法律在這個問題上是一個盲區”。
  爭議
  政府是否有義務召開聽證會?
  對劃線停車收費,政府事先是否有義務召開聽證會?此話題也備受爭議。一位來自浙江的申請人王蒙(化名)告訴記者:“停車收費關係到每一位車主的利益,這類關係民生的重大事項,多數政府在進行調整之前竟無聽證程序,令人費解。”那麼,事先不召開聽證會,理由是什麼呢?
  2012年,海南省三亞市人民政府推進公共停車位收費管理試運行制度。消息一齣,許多市民質疑,政府事先未舉行聽證。政府相關部門則回應稱,該項收費屬於服務性收費,無需聽證征求意見。
  2014年7月,杭州市區道路停車收費改革時,也曾因沒有舉行聽證而引發質疑。杭州市物價局的解釋是,根據我國《價格法》,價格聽證的具體項目,應通過省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定價聽證目錄確定。而《浙江省定價聽證目錄》中,並沒有將“停車收費”列入聽證範圍。
  “政府說法,並不一定完全成立。”國家行政學院政府法治咨詢研究中心主任楊偉東教授告訴記者,公眾參與是政府管理的基本要求,“不能說‘沒有法律規定’就一定不聽證,要根據具體情形來判斷。通過一個社會認可的程序來啟動收費,是現代行政管理程序的基本要求。”
  解釋
  “政府有義務回應停車收費相關質疑”
  “每年每個城市收取的公共停車費去向何處?這麼高的停車費,該由誰管理和使用?為什麼在各級政府信息公開的網站上,幾乎都看不見相關消息?”這是憋在申請人林濤肚子里的大問號。
  持相同疑問的絕非他一人。對此疑問,政府是如何解釋的?
  記者梳理既往報道發現:2011年,北京市官方稱,停車費收入被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用於道路設施維修養護、停車管理和交通管理等。具體使用,按照財政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2014年,南京出現“一天244元”的天價停車費後,面對公眾質疑,南京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的解釋是,所收費用採取“收支兩條線”原則,全部納入市財政,用於改善城市設施。
  同年,哈爾濱市官方的回應則是,城投公司經營停車場實現的凈收益(利潤)全部上繳市財政,納入城建資金“統一使用”,主要用於包括停車場建設在內的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
  參與此次申請的一名車主認為:“過去,大家主要關註停車費的去向。但停車位的劃定、定價標準、招標過程等程序信息的公開,同樣缺乏。”他希望各地政府在制定民生相關政策時,讓利益相關方有更充分的表達渠道,“照顧到各方權益”。(《中國青年報》)
  吐槽
  停車遭遇亂收費
  家住南京的律師封頂兩年前就為在住處附近停車被收費問題叫過真兒:
  封頂:我住在開發區這個位置,我就問他,到底誰讓你們在這兒收費?問了一圈兒,拿了一個公司和城管聯合署名的東西,我說你這個公司跟政府混到一起去了,問了半天,他們說是招標的,講了一大堆東西。
  湖南律師石伏龍對長沙劃線停車的問題做過調查。
  石伏龍:長沙有些地方採取了折中的方法,比如上午的9點到下午的5點,是收費的,除了這個時間以外都可以停車。有些道路雖然划了線,但是沒有收費。 (中國之聲)
  觀點車主聯合維權體現法治中國的公民意識
  對這31名車主的聯合維權行為,有專家表示,他們體現了法治中國的公民意識。
  安徽社科院研究員王開玉告訴記者,法治中國就是一切都要在法治範圍內進行,公民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用法律而不是其他非理性方式表達自己的訴求、願望,這些車主的申請公開停車費正體現了這點。他們爭取了自己的利益,同時貫徹了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的精神。法治中國正是由這樣一個個行為組成,他們這一行為正是法治中國中公民意識的體現。
  安徽事茂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明紅則認為,這31名公民的有關城市道路機動車停車收費等事項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完全契合《決定》所提倡的“厲行法治的積極性”的精神。法為公器,公民不但要學法、懂法,更要會合理合法地利用法,這樣才能構建完整的科學的法治思想。(《合肥晚報》)
  域外
  國外停車收費如何“講規矩”
  常駐巴黎當記者期間,我常駕車到法國“外省”或周邊國家採訪或辦事。開車在外,最關心停車問題,所幸申根國家交通規則相似,停車規矩差不多,從未遇到停車難問題。
  西歐的收費停車場主要分兩種:地下停車場和地上(路邊)停車場。地下停車場成本高,一般由建築公司出資建造,收入由建築公司和地方政府分成。地上(路邊)收費停車場占用路面資源,通常由政府部門劃線設定,收入上繳地方財政。除非在特大城市的市中心,停車費一般在每小時1到2歐元之間。為避免“浪費”,路邊停車收費通常以15分鐘為計時單位。
  免費停車場也不少,主要有地上(路邊)限時免費停車場、公共設施免費停車場、地上(路邊)免費停車場三種。限時停車場的標線塗成藍色,司機在擋風玻璃後置一卡片式裝置標明時間,在限定時間前離開即可,理論上存在超時被罰的可能。
  巴黎市政府官員曾對我講,法國停車管理在西歐是比較嚴格的,除標誌清晰和形式多樣外,還有“不見現錢”和“讓利於民”兩大特色。她說,收費停車場繳費都由機器完成,工作人員和監督罰款員不接觸錢,避免了違規行為的發生。此外,但凡是路邊停車場,夜間和節假日停車均免費,地下停車場則有包天、包周和包月價格。
  (陳俊俠《新華每日電訊》)
  (原標題:路邊劃線收費到底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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